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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上岗有了“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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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通讯员 苏发灯) 近日,我县持有“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多名保安陆续走进了各自的工作岗位。这些保安是在全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施行以来,相继经过培训取得资质的保安人员。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该《条例》明确了保安服务的范围,规定了保安服务公司的行业准入制度和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的备案制度。这个新条例的出台,意味着今后从事保安这一行业有了“门槛”。《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对保安员的职责、保险待遇等方面也进行了规定,这不仅为我县进一步规范管理保安服务行业提供了法律依据,而且将有利于促进保安行业进一步成熟和规范。

  从县公安局了解到,2010年,该局将按照保安新条例要求,对全县各企事业单位保安用工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整顿,同时对一些企业雇佣黑保安的现象进行重点打击,消除治安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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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神保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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